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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博威水下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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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鹽城市秦南涇口開發區蛟龍路38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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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建過河管、江心取水頭部與岸井連接管、污水向水系排放干管、長距離河底或海底輸水管等,應根據水下管道長度、水系深度、水系流速、水底土質、航運要求、管道使用年限、潮汐和風浪情況等因素,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。一般水下管道的鋪設方法有圍堰法和水下鋪管法。 根據技術經濟比較,在水系較淺,流速較小,航運不頻繁、筑堰材料可以就地取材,筑堰對水系污染可控制在允許范圍以內時,一般采用圍堰法。但是,當不具備以上條件時,常采用的是水下鋪管法。 水下管道一般有兩種鋪設方式: 1、鋪設在水底上; 2、埋設在水底下溝槽內; 埋設在水底下溝槽內時,溝槽內管頂鋪設深度一般為管徑的3—4倍,以避免船只拋錨,河床沖刷等影響。海下管道的埋地鋪設,還應防止風暴時管道可能浮漂或下沉,為此,管道應埋設在海床下足夠深度。此外,如果水道較深,水底之上鋪管不會影響航運,水底平坦,沿管線沒有障礙物和懸空地,管道不會因船只拋錨、流體動力、土壤液化、床底土運動、河床沖刷或其他原因引起破壞,則可將管道直接鋪設在穩定的河床或海床上。水底直接敷設的管道抗震性能要優于水下溝槽埋設。 二、水下溝槽開挖 管道水下溝槽敷設一般有3種情況: 1、先挖槽后埋管; 2、挖槽和埋管同時進行; 3、先放管后沉入土內。 這些方法的選擇取決于水底土質、水系寬度和深度等因素。 先挖槽后埋管的優點是施工設備簡單;缺點是管線定位不易準確,槽底平整度差,溝槽準直度低,而且易于回淤。因此,當采用這種方法時,應適當選擇槽底寬度和開挖深度。底寬一般為管外徑加0.8—1.0m。開挖深度根據回淤情況而定,邊坡系數為1:2—1:4。粘土河床的回淤情況并不嚴重,沙土回淤迅速。常用的水下溝槽開挖方法和設備有爆破法、岸式索鏟、挖泥船、高壓泵船等。 爆破法開挖:適用于巖石河床; 岸式索鏟:適用于狹窄水系。鏟斗用岸上卷揚機曳引。鏟斗順滑道往上拉,隨著挖深增加而往下放滑道。這種方法可以比較準確地控制溝槽的平面位置和準直度。 挖泥船和高壓泵船:水系寬闊一般用抓斗式或多斗式挖泥船開挖水下溝槽的方法,土方卸在溝槽水流下游一側,或由駁船運至遠處;河床土質松散,可用高壓泵船以高壓水流沖射水底土層進行開挖 。 用船或其他浮動設備開挖時,挖泥船等應臨時錨舶,以保證溝槽中心位置準確。水下溝槽中心線用岸標或浮標顯示,并用經緯儀或激光準直儀測量。條件允許時,可在兩岸標之間拉設管道中心線,以中心線為準用標尺或錘球可測水下溝槽的位置和槽底高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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